情,大家还是第一次知道。

【末日废土林镀锡:我觉得是这个意思。】

【原始世界阿花花:真好啊,能够在异时空旅行,旅行完了以后,还能再回去。】

这一刻群里的所有人对林夕能够在时空内来回穿梭的事情都很羡慕。

【古代世界徐欢欢:要是小夕能来我这里玩就好了。】

群里的人聊得热火朝天,林夕没有加入,因为此时此刻,群聊系统给她派发任务了。

【系统消息:请群成员地球少女林夕靠近夏雪榕,系统将自动拾取其身上的金手指。】

林夕往前走几步,夏雪榕还在飞快地翻着她手上的本子,另外一只手在不停地画符。随着她提笔落笔,她的脸色越来越惨白,血不停地从她的嘴角渗出。

她都顾不得擦,书翻得越来越快,嘴角的血越来越多。

她整个人都变得疯魔了起来:“我还没有攒够能够到下一世的功德,我不能够就这么死了。到底是哪里错了,到底是哪里错了?!”

“明明我仔细算过,杭行月的命格跟我的命格相似,我取她而代之简简单单!这个世界没有玄门,也没有精通这方面的人。”夏雪榕眼神癫狂。

林夕走到了她的身边,一道白光闪过,夏雪榕边上的那个破破烂烂的笔记本从夏雪榕的手上飘起来。

夏雪榕脸色一变,她走上前去抓书,但无论她怎么努力,她都抓不到飘得越来越高的书。

夏雪榕神色惊恐,慌乱填满了她的身心。这个破破烂烂的笔记本,是她安身立命的依仗。没了这本笔记本,夏雪榕根本就活不下去。

她的眼前不可控制地浮现出自己第一次得到这个笔记本的情景。

那时候,她是民国夏家的千金,虽然长相平平,但备受家族宠爱,可谓是要风得风,要雨得雨。十五岁那年,她见到了北平军阀付少帅的独子付景平,仅仅一眼,他穿着军装打马从她的面前经过,她就不可自拔地爱上了他。

为了跟付景平在一起,她想尽一切办法跟付家搭上关系,只要能跟付景平说上一句话,她就开心不已。

十七岁那年,她自诩跟付景平已经两情相悦,于是她找上付景平跟他表白,付景平拒绝了她,并且很快迎娶了一个女大学生进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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